业界:治理土地闲置,不能只针对开发商,造成土地闲置的地方政府也应担责。
7月1日起,国土资源部新修订通过的《闲置土地处置办法》(简称《办法》)正式实施。《办法》对“闲置土地”认定标准更加严格,不允许以“围墙”为动工标志。根据规定,如果开发商“囤地”造成土地闲置的,未动工开发满一年的闲置土地,按照土地出让或者划拨价款的20%征缴土地闲置费。这个征缴比例高于此前多个地方制定的标准。
省国土资源厅相关负责人表示,新修订的《办法》对闲置土地的认定标准更加严格,操作性更强。过去,由于没有“动工”状态的具体标准,管理者经常遇到用地者以“围墙”为动工标志的现象,不利于闲置土地的认定和处置。
这次修订的《办法》专门在附则中作出名词解释。“动工开发”定义为依法取得施工许可证后,区分需挖深基坑的项目、使用桩基的项目和其他项目,分别确定标准;“已投资额、总投资额”均不含土地价款和相关税费。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城市发展研究中心主任、教授刘社说,新出台的《办法》,最大亮点是规定如果开发商“囤地”造成土地闲置的,未动工开发满一年将被征缴土地出让或者划拨价款的20%的闲置费;闲置满两年将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。
此前,闲置费的征缴没有量化,使得各地标准不一。部分地方规定,可以征收相当于土地使用权出让金20%以下的土地闲置费。
昨日,记者从省土地闲置浪费专项治理办公室获悉,河南正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土地闲置浪费问题专项治理。根据计划,通过这次专项整治,要使闲置土地使用率不低于60%。
新政策实施后,发现囤地圈地、违法用地以及闲置土地问题,相关责任人将面临更加严厉处罚。例如,对已供土地应收取闲置费的,按标准收取闲置费;对应征缴增值地价的,按规定限期征缴增值地价;对那些应无偿收回的土地,要坚决收回。
对即将实施的新政,业内反应反差很大。
有专家认为,从短期来看,开发商加大对闲置土地的开发力度,供应量增加利于楼市趋于平稳;从长远来看,开发商在土地的招拍挂上会更加谨慎,对土地价格也会起到相应的抑制作用,也可能起到平抑房价的作用。
有不少业内人士认为,新办法的出台有利于闲置土地问题的解决,也是目前解决现有闲置土地的有效举措,但治标不治本。
河南省房地产业商会副会长兼秘书长赵进京举例说,开发商拿到土地后,如果动工开发,需要办齐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》等四个证件。“一些政府部门办事效率不高,正常情况下,一个开发商甚至很难在一年内办齐所有证件。”
河南省商业经济学会常务副会长、秘书长宋向清认为,治理土地闲置问题,根本出路在于,土地供应要基于市场需求而不是基于财政需要来提供。要建立土地市场供求信息,要建立土地市场平衡机制,要建立土地集约节约观念,要建立土地闲置反问责制度,不要只对开发商打板子,更要对造成土地闲置的地方政府打板子,只有这样闲置土地问题才可根本解决。